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
(2009版)(卫生部令第69号)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.moh.gov.cn 2009-08-18 18:05:32
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
第69号
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(2009版)已于2009年8月1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予以发布,自2009年9月21日起施行。
部长 陈 竺
二○○九年八月十八日
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(2009版)第一部分 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
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(2009版)第二部分 中成药
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(2009版)第三部分 中药饮片
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(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)》(2009版)说明
具体内容见卫生部文件 |